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注重思考如何把财政监督与制约权力运行相结合,从源头上实现将权力关进制度党的笼子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执法检查能力建设,紧盯财政资金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维护财经纪律。
二是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紧扣问题线索,将问题分解至各违规主体,逐一核实违规问题。注重以“风险”为导向,锁定问题线索出处,分析查找预算执行违规风险,寻找问题切入点,把握风险实质。注重以“体制机制”为导向,从制度建设上提出整改意见。注重服务导向,监督被检查单位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三是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将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发现薄弱环节,查堵管理漏洞,注重从导内控制度有效性方面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落实,有效防控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同时,要牢固树立内控理念,将内控制度作为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拓展和延伸,使内控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坚决杜绝慵、懒、散和消极应对。
四是提升综合调研和分析判断能力,善于从全局和整体把握问题,点面结合,查找影响财政改革和预算监管的体制机制因素,推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