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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介绍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7-05-16 09:45

    建国以来,阳泉市财政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工作方针,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服务第一、效益优先”的宗旨,积极筹集资金、科学安排支出、深化财政改革、改进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收支规模不断壮大,财政职能不断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迅猛发展,推动了全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半个世纪以来,阳泉财政走过了励精图治、艰苦创业、勇铸辉煌的历程。

  一、财政机构

  1947年5月2日阳泉解放,同年5月4日,成立阳泉市人民政府,下设财政科,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始形成阳泉市财政。1956年8月成立市财政局。1958年9月,财政、税务、建设银行、保险公司合并为市财政局。同年11月,市财政局与商业局、粮食局、供销总社、外贸公司合并,成立财贸部。1957年7月撤销财贸部,由财政、税务、建行组成市人民委员会财政局。1962年7月税务局和建设银行从财政局分出单设。“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1967年初,市财政局机构解体,改为财政办公室,先后归市革命委员会办事组、生产组、财贸组和财金革委会领导。此间,工作人员只有8名。1972年7月恢复市财政局机构,1983年8月,改为阳泉市人民政府财政局,设6个科室,有34名工作人员。目前市财政局机关有22个科室,公务员编制67人。

  二、财政收支范围和级次演变

  阳泉财政收支范围的演变,基本上与全市辖区变动相联系,主要变动过程为:1947年5月设阳泉市,辖3区;1948年平定县所属荫营、河底等68村划归阳泉市;1949年1月平定县的黑土岩等25村和盂县的西南舁等42村划归阳泉市;1950年2月,上年划入的25村和42村又从阳泉划出,重归平定县和盂县;1958年8月,平定县划归阳泉市,1958年11月,昔阳县和盂县并入阳泉市;1959年6月,昔阳和盂县恢复县建制,从阳泉市分出;1961年4月,平定恢复县建制,从阳泉市分出;1971年2月,平定县的旧街公社、辛兴公社、燕龛公社划归阳泉市;1983年7月,平定县、盂县划归阳泉市;到1985年7月,全市辖3区2县57个乡镇;1994年1月,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全市辖区变为2县4区57个乡镇。2002年,阳泉市对平定县、盂县、郊区进行撤乡并镇,分别由原来的19、25、13年乡镇撤并为8、14、8年乡镇。至此,全市辖区变为2县4区30个乡镇。

    财政级次的演变:1948年初步建立市一级财政,1953年正式建立阳泉市财政。1983年7月,平定县、盂县从晋中行署划入,建立一级财政。1984年郊区建立一级财政。1985年,城区、矿区建立一级财政,是年10月,全市57个乡镇全部建立乡一级财政体制。1994年1月,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一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