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办公室(党组办公室) 编制4名,职数2名
负责文电处理工作,具体负责文件、电报、资料的收发、批转、核稿和印发;组织协调政务信息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及工作重点,组织各科室进行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信息刊物呈报;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并对本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统筹安排会务接待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宣传教育、网络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干部和所属单位领导干部选拔、推荐、任用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教育培训、考试录用、调动、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和委属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拟定机关和所属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办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的其他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发展规划和统筹城乡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平衡的目标和改革;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监测评估;组织编制和协调审核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性规划;负责制定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及有关配套政策;负责编制全市统筹城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统筹城乡发展各项工作计划和建议;负责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市城乡一体化工作综合协调和具体推进及落实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统筹城乡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宜。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发展调控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经济运行态势进行测监分析,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相关问题。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并下达前期投资计划;审核市重大投资项目和省有特殊规定重大项目的开工报告;负责投融资项目的后续管理;负责市直部门、公检法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限额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核及计划安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援疆工作。
(五)安全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光伏、风电、地热、生物质发电、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新能源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六)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拟定全市重点工程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制定重点工程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负责研究提出年度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议;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督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工程项目核准(备案、审批)后至投产前的推进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办市重点工程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村经济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相关问题,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农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农村城镇化、农村产业化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规定负责相关项目管理,负责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八)工业信息交通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分析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和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发展规划,拟定经济结构调整相关政策;负责相关项目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装备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安排全市铁路、公路、道路建设项目;负责全市地方铁路、铁路专用线及煤炭集运站建设;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信息化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拟定全市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规划,协调解决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资源与环境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提出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及全社会节能减排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主要城市环境质量指标计划等;组织拟定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工作,负责碳减排交易权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申报;承担本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责相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社会发展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和协调文化、出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体育、政法、民政、残联、农转非、复员军人安置、技校、工青妇及社会团体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研究拟订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及就业和社会分配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科教卫和高新技术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提出全市科技、教育、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编制科技、教育、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定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产业关键技术开发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负责相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稽察协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二)财贸和法规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负责落实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编制市级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直接融资和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等相关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定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调拨;负责全市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宜;负责石油能源管理。
负责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参与和协调经济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管理全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对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援助;合理编制本部门及汇总、审核所属单位的预算;组织价费调整听证会。
(十三)能源战略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全市能源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定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天然气、煤炭、电力、煤矸石发电、煤层气等能源管理,平衡全市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负责能源节约和再生能源开发的工作;牵头负责全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和煤矿棚户区改造;负责相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四)综合改革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协调推进市委全面深化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和协调服务业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规划;组织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十五)收费管理科(价格监测中心) 编制2名,职数1名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省委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医药价格的制定和管理;负责清理和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配合财政部门定期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负责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并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承担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进行跟踪、采集、分析、预测、公布;调查和分析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应的变动情况;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配合组织价费调整听证会。
(十六)价格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直定价的商品(含包含或附加在价格中的收费)价格、服务价格、房地产价格政策、落实商品作价原则、作价办法,指导部门和地区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平衡、衔接接壤地区主要商品价格水平,协调、仲裁商品价格争议;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审定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标准;组织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的价格,并制定和调整有关项目和标准。配合组织价费调整听证会。
(十七)市政府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 编制4名(含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稽察特派员2名),职数1名(副主任,正科级)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市县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对项目绩效和参建单位的信誉进行评价,研究提出改进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制度、政策及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对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研究提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建立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监管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工作,提出项目建设情况报告。负责依法查处危害油汽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拟定机关和所属单位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控制机制,承担重大决策的事前审计监督;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十八)行政审批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编制服务指南,及时向社会公示;负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网络平台统一受理、办理、办结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需要由本部门其他科室配合完成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对需要由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本部门的联审职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问责制度,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报告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加强本部门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按规定组织工作人员上岗,遵守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考核制度,规范服务,文明执法;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放管服效”改革的工作事项;接受市直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办理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