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分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2017年4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新的里程碑,开启了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根据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晋测发〔2017〕3号)和《2017年阳泉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阳国土资函〔2017〕65号)要求,为做好《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测绘法》修订的重大意义
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作为指导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基本法,《测绘法》是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发展的根本法律保障。此次新修订的《测绘法》,进一步补充完善了相关规定,更好地适应了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发展的制度需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测绘法》修订出台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修订《测绘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法治精神引领和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测绘法》修订出台是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测绘法》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也是各类测绘单位及从业人员从事测绘活动的基本规则。《测绘法》的修订出台开启了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的新篇章,以新《测绘法》为核心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必将日益完善,为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测绘法》修订出台是测绘地理信息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正处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阶段,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和地理信息产业,共同组成了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5+1”格局。新《测绘法》客观地反映了测绘地理信息改革发展实践,以法治凝聚了改革共识,必将有力促进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四)《测绘法》修订出台是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举措。测绘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随着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地理信息安全隐患日益突出,亟待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健全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牢牢掌握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战略主动权。
二、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测绘法》修订的重点内容
新修订的《测绘法》根据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从“保安全、严监管、强服务、促发展”等方面,对现行《测绘法》做了全面修改、补充、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宗旨,完善充实了测绘基准、基础测绘、测绘资质资格、测绘成果管理应用等相关制度,拓展了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的内涵,规范了测绘项目招投标管理,强调推动军民融合、依法保护测绘成果的知识产权、提高测绘地理信息产品质量等,修改幅度大,新增内容多,适应了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的制度需求。
与此同时,此次《测绘法》修订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推进地理信息规范监管和广泛应用并举的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调有的放矢,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在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促进测绘成果共享应用、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方面的新规定,既赋予了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新的职责、新的使命,也有利于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新《测绘法》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对基准站的监管职责,要求建立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并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基准站建设备案制度,对基准站的运行维护、安全标准等作出规定。新《测绘法》专门增设“监督管理”一章,要求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控体系,加强对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实行可追溯管理。同时增加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加大了对涉密地理信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促进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激发地理信息产业活力。新《测绘法》规定,按照保障国家秘密安全、促进地理信息共享和应用的原则合理确定测绘成果密级并要及时调整、公布;国家鼓励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推动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推广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引导和支持企业提供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三)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完善地图、互联网地图服务监管。新《测绘法》在总则中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结合我国地图管理实践,新《测绘法》充实了对地图及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管理规定。
(四)建立地理国情监测和应急测绘保障制度,提升保障服务水平。新《测绘法》在全面总结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建立了地理国情监测制度,要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并且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此外还明确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加强对不动产测绘的管理,建立应急测绘保障制度。
(五)“放管服”协同推进,严格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新《测绘法》取消基础测绘规划备案、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审批,下放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同时规定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对测绘单位实施信用管理,还首次在法律中要求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更加强调对地理信息市场和从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测绘法》的各类行为,进一步强化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对测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认真贯彻,依法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发展
各县(区)、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与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相结合,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全面认识把握新《测绘法》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的基础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新《测绘法》的贯彻落实。
(一)广泛深入宣传。各县(区)、各单位要做出具体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广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以及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单位从业人员能够全面准确把握新《测绘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一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通过座谈研讨、培训学习、竞赛讲座、访谈文章及编印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测绘法》的新规定和新要求。二要丰富宣传内容,全面解读新《测绘法》颁布实施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和修订亮点。要通过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知晓新要求、领会新精神、遵守新规定。三要将新《测绘法》作为2017年测绘法宣传日的重要内容,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新《测绘法》的高潮,全面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
为做好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省局为各市、县统一征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释义》、《新测绘法学习60问》等学习教材,并将举办新《测绘法》培训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县(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广泛发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二)完善配套法规。新《测绘法》确立了多项法律制度,这些制度的落地需要在内容、方法、程序等方面加以完善细化。省局将研究起草相关政策法规,坚持“破旧”与“立新”并重,对行业关注、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要集中力量攻关。各县(区)要以新《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为指导,抓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切实抓好新《测绘法》的贯彻落实。
(三)推进改革发展。各县(区)、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新《测绘法》规定,加快落实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强化基准站应用监管,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和地理信息的开放共享,依法有力推进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不动产测绘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在新《测绘法》的引领下,全面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发展。
(四)严格依法行政。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新《测绘法》规定,结合国务院“放管服”要求,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梳理权责清单,推进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随机抽查机制,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及综合执法监管,抓住新《测绘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创新管理模式,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四、加强领导,全面保障新《测绘法》顺利实施
各县(区)、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新《测绘法》落到实处,切实发挥新《测绘法》引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发展的保障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作为工作重点,主要领导亲自抓,全面部署,精心组织,统一认识,制定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切实将新《测绘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积极沟通协调。各县(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主动向人大、政府及法制办、普法办等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积极寻求关心和支持,推进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合力推进实施。新《测绘法》在强化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统一监管职能的同时,也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军队测绘部门的职责。各县(区)、各单位要积极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新《测绘法》的各项制度得到及时有效落实。
市局将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纳入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并适时开展督查。各县(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组织好本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新《测绘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市局测绘科。
阳泉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