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按照市普法办《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阳普法办〔2018〕4号)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进行视察的通知》(阳人办发〔2018〕56号)文件中的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丰富创新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全面推动我市学校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教育,引导和促进我市广大师生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制素养,着力推动我市法治社会建设。
二、工作领导组
组 长:薛利敏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直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冯素清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兰英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赵 鉴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牛泉璎 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李海忠 市政府副县级督学
贾 刚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张继忠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 员:
刘国栋 市教育局思政科负责人、团委副书记
常 征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薛 辉 市教育局工委办主任
郝文彪 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人
刘敬华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崔戎辉 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苏东晓 市教育局体卫科科长
梁 波 市教育局成教科科长
田先军 市教育局职教科负责人
康月梅 市教育局师训科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思政科,办公室主任由刘国栋兼任。
成 员:杨一梅 市教育局思政科科员
路 瑶 市教育局思政科科员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
结合各单位实际,以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宪法学习列入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各单位要组织一次以上专题集体学习;把宪法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邀请法学专家学者深入机关开展宪法宣讲;结合宪法学习组织机关人员做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及考试活动。
(二)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
1.推进宪法精神进课堂。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依托德育教材落实宪法精神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要以课堂教学为主,不断丰富宪法教育宣传形式,结合中小学德育教材,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引导青少年准确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
2.推进宪法学习活动多样化。学校要将宪法精神融入开学典礼、升旗以及成人礼等仪式活动中,激励广大师生增强宪法责任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座谈会,以及班会、队会、团会和手抄报、板报比赛;邀请法制副校长等专家深入校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3.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教育活动。落实好《阳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工作安排,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加宪法主题征文、微电影、微课等活动。
4.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市教育局将继续联合市检察院深入校园开展宪法宣讲活动,邀请专家开展讲座,进一步加深师生对宪法的重要地位、作用和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的了解,增强师生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遵守宪法意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5.组织做好“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学校根据实际,组织师生参加全省微视频征集活动,充分展示我市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开展成果,优秀作品在7月底前及时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
(三)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学校要通过宣传咨询活动、升旗仪式、主题班队会等载体,以及组织学生到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宪法学习实践体验活动等形式,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坚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决捍卫者。“12·4”国家宪法日当天要举行青少年“宪法晨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在开展过程中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特别是宪法思想结合起来。要成立工作领导组,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和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形式,强化宣传。各单位要创新形式载体,探索方法手段,充分运用各种符合教育实际、深受师生喜爱的鲜活方式宣传学习宪法,不断增强学习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学习宪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阵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自学自查,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将暑假作为开展好宪法学习和自查工作的主要阶段,认真总结工作成果,于2018年9月14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图片等印证材料上报市教育局思政科邮箱jyjsi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