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矿区农委水务股组织召开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重点从水资源保护方面入手,打击在河道和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违规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废水、含病原体污水或超标排放污水,造成地表水或地下水严重污染的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要求各街道、18个行政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强化宣传引导,强化责任追究,提高认识、细化任务,积极推进工作开展, 坚决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联动优势,以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为重点,严守水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取得实效。同时惩防并举,对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严格依法追究违法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