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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水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4-03-31 16:2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我局确定了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人员基情本况;内设机构情况;有关水利法规;水利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流程;阳泉水务工作动态等。公开场所为:阳泉水务信息网网站(www.sxyqwater.gov.cn)。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水务信息网公开政府信息
  2013年,我们通过在水务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20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布行政审批批复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 %;本单位规章类信息和文件15条, 占总体的比例为 7%;水利业务动态类工作信息187条, 占总体的比例为92%。

  (二)通过编印阳泉水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

  2013年,我局共编印阳泉水务信息105期。

  (二)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2013年,我们通过《阳泉日报》、阳泉电视台、阳泉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发布新闻稿件近161多篇(条)。
  (三)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我们通过3月22日水法宣传日,举办水利法规宣传,举办“山城水韵”文艺汇演,举办小学生“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专题知识竞赛”活动,向社会宣传有关水法律知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3年,没有收到和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接受社会公众咨询
  2013年,阳泉水利信息网网站的领导信箱未收到群众咨询。

  五、费用收取与减免
  2013年,我局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2013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和对我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本单位工作动态为主,今后在信息公开内容上要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及时公开。

  2、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更方便公众查询。

  二0一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