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的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利用工作。负责自来水公司、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经营运行、生产任务考核,制定市政供水行业的亏损性补贴、专项设施新建及维修补贴等城市维护费的预算和分配,编制排污费使用计划;组织征收排污费、污水处理费、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费及供水增容费;拟定全市节约用水计划,核定市区工矿企业用水定额和标准,审批下达供用水计划和考核节水指标;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质量的监督和中水回用项目建设;负责城市排水许可证的初审工作。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定入河排污口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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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99137536/2012-00033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水务局
成文日期:
- 标题:供水排水科主要职责
文号:
发文时间:2012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