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规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阳泉市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的通知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8-06-08 00:00

阳政办发〔201847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阳泉市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

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530

  

 

阳泉市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实现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设立市级信保基金

设立我市政府信用保证基金,强化政府的融资担保增信平台功能,在放大担保倍数、降低担保费率、完善风险补偿、企业不需提供反担保等方面取得突破,形成“政府引导、市县联动、银行配合、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财政—银行—担保”风险共担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着力解决项目和企业在传统融资过程中信贷链条缺失造成的融资难、融资贵、担保难问题。(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方舟融资担保公司具体承办)

二、设立市级转型产业引导基金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积极推动设立产业转型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重点支持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新动能,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窄的问题。(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用足用好市级应急周转保障资金

充分发挥现有5000万元“政府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作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降低门槛,简化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帮助企业及时解决还贷续贷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周转困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政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市政府将根据资金需求,适时增加“政府应急周转保障资金”规模。(市金融办牵头,方舟融资担保公司承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

四、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

强化政策支持,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工作台账,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推动我市企业进军资本市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拓展新型融资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采取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租赁融资、信托融资、风险投资基金等方式开展融资,鼓励优质企业到“新三板”、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流向民营经济。在主板市场上市的我市企业或通过买壳重组方式在主板市场上市且注册地迁到我市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我市企业,在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政府给予100万元奖励(挂牌奖励50万元,形成实际交易后再奖励50万元)。(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阳泉银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倾斜

紧紧抓住农村各项改革机遇,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资源向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基础设施等“三农”领域倾斜。积极推动开展农村“两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在“四位一体”(政府、银行、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撬动金融支农的桥梁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将金融“活水”引入农业农村,有效解决农业融资难、贵、慢问题,吸引民营资本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的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人行阳泉市中心支行、阳泉银监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金融办、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发展普惠金融

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的普惠金融服务,落实好已确定的政策,让企业切实感受到融资成本下降。要抓紧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支持银行制定专门的普惠信贷计划、安排专项激励费用、细化尽职免责办法,探索小微企业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抵押贷款、扶贫金融等产品创新,确保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质量和贷款综合成本。加大督查、审计等力度,使普惠金融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和脱贫攻坚。(阳泉银监分局牵头,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配合)

七、提高保险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

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特点,积极向上级保险机构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探索搭建重大项目与保险资金交互平台,促进资金供求对接。加快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完善“银政保”模式运行机制,缓解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担保难。开发风险保障类、助贷类保险产品,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风险管理和增信服务功能,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我市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实行100%补贴。(市保险协会牵头,阳泉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

八、做大做强做优地方金融

强力推进平定、郊区两家信用社改制化险工作,大力化解集团客户担保链贷款风险,多措并举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协调相关部门扎实做好清产核资、老股金处置、投资人引进等各个环节,推动合作金融机构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推动盂县农商行监管评级三级升二级。推动市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架构和高管队伍,提升从业人员履职能力。继续稳固市商业银行提级升格工作。支持鼓励汇民村镇银行和昌都村镇银行发展壮大。真正发挥地方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作用。(阳泉银监分局牵头,人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配合)

九、深化政银企合作

加强市政府和省级金融主管部门的战略合作,争取对我市在授信、产品、服务等方面更大的金融支持。组织召开不同形式的政银企洽谈会,促进银行和项目企业的融资对接。鼓励银行深入基层了解民营经济需求,主动将金融产品送到一线,实现银企合作“常态化”,继续发挥好民营经济融资过程中的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市金融办牵头,市中小企业局、阳泉银监分局、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市工商联、市保险协会配合)

十、积极培育市场合格主体

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产权明晰为基础推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决策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引导企业形成鲜明突出的主业,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为企业满足金融机构产品服务基本要求和深度对接资本市场夯实根基。(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等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