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填报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
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要求,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填报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的通知》(晋政法函〔2017〕238号)精神,请各单位认真填报统计报表,及时反馈我办,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规范性文件统计范围为:2015、2016年市人民政府及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填报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内容,认真统计所辖单位相关数据,不得出现虚报、瞒报、漏报等现象,确保统计信息真实、准确。
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情况由市政府法制办统计汇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统计汇总本级人民政府、所辖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情况,归纳总结2015、2016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市直各单位统计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开发区管委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情况的书面材料,按照属地原则,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三、报送时间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单位、开发区于7月3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统计表报送市政府法制办,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任婷
联系电话:2293256
报送地址:阳泉市人民政府820办公室
电子邮箱:yqszf820@126.com
附件:1.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
2.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
3.《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
阳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